“以房養老”,漸行漸近?近日,省政府印發《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》,明確提出將“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”。不過記者從省民政廳了解到,上述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城市還暫未確定,試點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細則也尚未明確。想推行這一“以房養老”的新模式,還有不少路要走。
就在不久前,青島便已決定試水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”。但省民政廳相關工作人員透露,目前我省還沒有確定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城市,“青島應該是在自行嘗試(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)。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,還有許多細節需要確定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”上述工作人員說。
看似神秘的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”,其實并不難理解。“可以說,‘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’是‘以房養老’的方式之一。”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這一養老保險的本質就是老年人把住房抵押給保險機構,然后由保險機構按照房屋估值,支付給參保老人一定的費用,供參保老人養老。那么,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,到底難在哪兒?
在我國多地試點情況來看,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操作模式大體為:擁有房屋產權的老年人把房屋產權抵押給保險機構,保險機構對房屋進行估值后,支付給其相應的養老金,但老年人依舊擁有房屋的居住權并負責維護,一直延續到其去世。當投保老人去世后,保險機構將獲得房屋的產權,進行銷售、出租或拍賣,所得用來償還已支付的養老金等費用。
在民政部門和保險機構內部人士看來,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”這一方式雖然可以破解“養老難題”,但也面臨著不少矛盾!笆紫染陀幸粋房屋升值還是貶值的問題。如果房屋持續升值,投保人和其家屬可能就會提出異議;如果房屋貶值了,保險機構也不愿承擔房屋貶值所造成的損失!笔∶裾䦶d相關工作人員這樣說道。
除此之外,還有不少問題有待解決!袄夏耆似毡榘逊孔赢斪鰝鹘o后代的財富,這一傳統觀念和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之間存在根本矛盾。”一保險機構內部人士表示,除此之外,保險機構對房屋剩余使用權年限的補償估值也有一定難度,估值難的結果,會使保險機構無法確定所支付的“養老金”額度,“估低了,老年人不愿參保;估高了,保險機構的風險又太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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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房養老”這種模式其實在業界探討已久,而且近年來,國內南京、上海等多個地區都有過相關嘗試。
2011年,中信銀行濟南分行推出“養老按揭”業務,年滿55周歲且身體健康的市民即可申請。每月發放的養老金最高可達2萬元,累計總額不得超過房產市值的60%,最長發放年限為10年。抵押期間,房屋可以居住或出租,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抵押年限。待解除抵押后,房產便可轉讓、贈與或繼承。但目前該項業務疑似已經停滯。